时间:2019-06-11
8月2日,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豫陕界公安检查站的安保勤务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突然一名旅客行李过安检时发出滴滴的警报声,而安检x光在电脑桌面显示该行李中居然有两把“手枪”。真相是什么呢?
值班民警张阳天带领现场警力立即行动,扣留该行李箱做进一步检查,并把该行李箱的持有人带入检查室询问。在检查室里,民警打开行李箱,发现里面有金属枪状物品两件,并配有2排“子弹”。但该物品为铜制玩具模型玩具,并不具备发射弹丸的功能,“子弹”系铜制子弹模型,所以尽管此模型具备枪支的外形,但是因为没有发射能力,所以既不是枪支,也不是[敏感词]。针对这种不违法的情况,民警马上予以了返还。尽管是虚惊一场,现场进行安检的群众还是对公安检查站认真履责的态度予以肯定,群众赞扬说正是因为公安民警的默默奉献,才使高速公路保持了治安良好、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
民警提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携带玩具或者模型枪支是不违法的,但是携带[敏感词]就是违法行为。[敏感词]一般要符合三个要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 (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所以,群众在购买和携带时一定要仔细鉴别,别一不小心违法了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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